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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原告高X“投资借款”案

发布者:刘小宝律师团队 时间:2021年03月02日 37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8年高X经好友徐X介绍认识龚X,龚X应生意需要向高X借款60万,用于经营学校,被告龚X向高X出具借条,徐X作为见证人。

案件的关键点在于,借条的内容中既包含投资又包含借贷的意思表示,容易对双方法律关系产生混淆,同时被告多次借口推脱,拒不偿还。基于此,代理律师多次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竭力为当事人调取被告财产信息,做好财产保全。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以60万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清偿之日),暂计算至判决出具之日已有近20万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案件原告方获得了全面胜利,并且被告人龚X的房产已经由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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