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合同
编号:
委托方(甲方):
地 址:
受托方(乙方): (证件号码: )
地 址:
电 话:
邮 箱: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咨询服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咨询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其专业人员的知识及经验等优势,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 咨询服务。
第二条 服务期限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期限为:2019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有权提出对具体问题、工作成果的意见和建议;
2.对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建议或报告有审议、修改及最终决策的权利;
3.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履行其职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乙方每次到甲方处提供咨询服务所产生的 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需持相关票据与甲方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具体工作内容为:(1)服务期限内,每月乙方需到甲方工作现场提供现场指导和交流,具体次数及时间应以甲方书面安排为准;(2)
。
2.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甲方对外宣传乙方应予配合;
3.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及甲方人员提供咨询服务时,应在甲方提供的场所进行,工作之外,不得与甲方人员存有私下接触,不得实施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如在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发现甲方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客户、合作伙伴等)存有试图与乙方(及乙方随行人员)取得私下联系、商业贿赂之嫌,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妥善处理。
4.乙方应在我国现行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遵循诚实、勤勉、尽职的原则,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5.服务形式根据甲方需要而定,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书面的咨询服务方案、建议、报告、信息服务等,也可以为甲方提供现场咨询、现场培训服务等形式的咨询服务;
6.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且尚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任何材料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经营计划、运营成本、技术秘密等。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失效。另,如乙方有随行人员,乙方应当向其告知本保密条款,并对其陪同人员的行为向甲方负责。
第四条咨询服务费用
双方确定,每次咨询服务费用为 元,咨询服务费用每 一结算,双方对金额书面确认无误后,甲方在确认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第五条技术成果及归属
1.双方合作期间,因执行本合同知悉的甲方运营计划、项目规划、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及形成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2.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运营计划、项目规划、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第六条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其他合理费用)。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服务费,且可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退还全部甲方已付费用。
第七条 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确认,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规范调整。
第八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期限届满,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是否续签。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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