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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就没事了吗,判缓刑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布者:吴传熙律师|时间:2023年09月14日|分类:刑事辩护 |60人看过

一、判缓刑就没事了吗

犯罪后经法院宣判缓刑,因为是缓期执行刑事处罚,犯罪分子不用在监狱服刑,相当于恢复自由,所以有些人便以为自己已经没事了。不过,被法院判处缓刑还要遵守缓刑管理规定,违反的将要执行原判刑罚。

首先,被法院判处缓刑,意味着缓期执行刑罚,不用立即执行。

但是,被判处缓刑并不意味着“没事”,需要接受社区矫正管理,犯罪分子要受以下限制;

1、个人的活动情况,要定期报告;

2、个人的会客情况,要遵守规定;

3、个人的居住情况,包括离开住所或者迁居,都要报经批准。

其次,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犯罪分子,有以下情况的会被撤销缓刑:

1、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2、在缓刑考验期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情节严重的;

3、在考验期内违反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4、在考验期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所以,如果犯罪分子有以上违规行为,即会被撤销缓刑,并被执行原判刑罚。对于有新罪和漏罪的,还可能重新确定刑事处罚刑罚不再执行,并应该由执行机关予以公告。所以,您应当注意让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相关公告,便于您以后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二、判处缓刑应注意的问题

缓刑是针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条件的罪犯,应接受社区矫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主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具体内容到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后会向你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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