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正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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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河南科言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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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发布者:郭正伟律师|时间:2018年08月01日|分类:合同纠纷 |49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甲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但因不可归责于乙的原因,房屋一直未能完成过户,且乙公司直到起诉也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于是甲将乙起诉至法院,要求认定合同无效,退还全部购房款并且赔偿一倍购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损失。


二、郭律师点评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乙公司在销售房屋时是否存在欺诈,即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而声陈有证。通过该案焦点的归纳,案情就已经很明显了。双方应该就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用证据印证事实。


三、建议


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查看房地产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并且仔细研读购房合同,约定好什么时候交房什么时候配合办理过户,违约责任,以免吃亏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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