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正伟律师

  • 执业资质:1410120**********

  • 执业机构:河南科言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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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

发布者:郭正伟律师|时间:2018年08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57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甲与乙诉讼离婚,之前甲认为其与乙是同居关系,因此起诉法院均被驳回。后乙诉讼法院要求离婚,但是,甲认为其与乙的结婚证是假的,因此,甲起诉发证民政局,要求撤销结婚登记,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郭律师点评


受乙的委托代理此案,通过本案事实本律师认为本案的焦点在于1、甲与乙的结婚证是否是真实的;2、结婚证的申领颁发登记程序是否合法。该案涉及了一些历史原因比较复杂,加之之前对婚姻登记以及领证这一事项管理比较混乱,婚姻登记备案无法查找等问题给本案造成了一定难度。我们建议法院对结婚证进行司法鉴定,确认真伪。


三、建议


夫妻双方结婚必须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案例点评模板:(了解详情后请删除该内容后再进行编辑)

1、简述案件详细情况

2、综合案件情况给出律师自己的点评(必须)

3、给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

注意:案例点评内容中,不能出现具体公司名称、人名等;不得带有诋毁、批判等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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