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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徐伟律师
执业资质:1440320**********
执业机构:广东商达(龙岗)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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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王徐伟律师|时间:2019年12月02日|分类:债权债务 |98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曾某在2006年借给他人27000元,其后一直没有向其索要,近些年来,双方关系恶化,曾想拿回这笔借款,找到我咨询,经过研判,借款协议上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这样就没有过诉讼时效,因为当事人是香港人,我们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加上这些年的利息合计6万元,经过前期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判,对方辩称已经用别的东西来抵了,但是没有证据,想抵赖。最后法官判决其偿还我当事人的债务,承担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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