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类型 | 行外普法 | 文章字数 | 2000左右 |
行政处罚是什么?常见的有哪些?本文来讲讲。
一、什么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
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简单总结,行政处罚有以下三个特点:
1、权力来自政府: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是行政机关,通俗讲就是政府部门,特殊情况下还包括行政机关授权的一些其他组织。
因此,法院、检察院无权作出行政处罚,法院在一些情况下也可以做出拘留、罚款等处罚,但性质上属于司法强制措施。
生活中常见到的是,在村里占道停车被村委会罚款500元,由于交通违法行为一般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处罚,不会授权给村委会,所以这类所谓的“罚款”自然不属于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
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2、违法是原因:受到行政处罚的原因只能是自己违反了行政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哪些属于行政管理相关的规定?常见的有《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但这些也只是冰山一角,行政管理相关的规定多且杂,我们难以全部记住,更多的是依靠政府宣传和谨言慎行。
《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
第十六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3、处罚是结果:我们受到行政处罚的前提,应当是行政机关已经查清了相关违法事实并掌握了相关证据。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我们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而非临时性、过程性的措施。作为结果,行政处罚的内容一定是明确的、具体的。
容易让人混淆的便是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拘留前被拘留的时间便已确定;而刑事拘留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临时控制犯罪嫌疑人的一种手段,被拘留的时间长短取决于办案情况、无法明确,刑事拘留也不是对犯罪行为最终的处罚结果。
此外,行政处罚还容易与行政强制行为混淆。同刑事强制行为一样,行政强制行为更多的表现为一种手段,而非结果。
《行政强制法》(2012年实施)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常见的行政处罚
因殴打他人被派出所治安拘留、罚款的,是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违规停车被交警部门罚款的,是行政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正)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因无照经营被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也是行政处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2017年实施)
第六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依据(按涉及或引用的先后排序):
1.《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
2.《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
3.《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正)
4.《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2017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