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类型 | 行外普法 | 文章字数 | 1600左右 |
离婚是否必须本人到场?对于登记离婚与诉讼离婚有无区别?本文来讲讲。
一、登记离婚必须本人到场
尽管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放宽了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但仍然要求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场办理,必须本人到场、不能委托他人。
一些婚姻登记机关可能允许网上预约办理,但并不意味着全程均可在网上办理,婚姻登记机关需要严格确认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民法典》(2021年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2024年修订)
第十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2025年修订)(2025年5月10日实施)
第十三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
二、诉讼离婚原则上要求本人到庭
1、诉讼离婚原则上要求本人到庭,委托律师代理也不能例外
《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特殊情况无法到庭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没有明确哪些情况属于这里的特殊情况,由法院依法审查同意。若未经法院同意,原告未到庭的法院可按撤诉处理,被告未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或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2】11号)
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二款 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人可不到庭,但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2】11号)
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第二百三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4、网上开庭可以避免双方线下碰面
通过网络进行开庭一般需有正当理由并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有相应设备条件经审查同意最终才可能进行网上开庭。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法释〔2021〕12号)
第一条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可以依托电子诉讼平台(以下简称“诉讼平台”),通过互联网或者专用网络在线完成立案、调解、证据交换、询问、庭审、送达等全部或者部分诉讼环节。
在线诉讼活动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律师看法
“离婚是否必须本人到场?”是一个许多人感兴趣的问题,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到了准备离婚时,双方要么互生仇怨、要么关系尴尬,都不想再跟对方见面。
然而无论是登记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原则上都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场。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是因为婚姻关系是人身关系密切的法律关系,不适宜由他人代为处理。婚姻无小事,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当事人都不能只有一腔热情,还应当清楚背后的法律影响、产生的权利义务(《婚姻在法律上带来什么》),慎之又慎。
相关依据(按涉及或引用的先后排序):
1.《民法典》(2021年实施)
2.《婚姻登记条例》(2024年修订)
3.《婚姻登记条例》(2025年修订)(2025年5月10日实施)
4.《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2】11号)
6.《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法释〔202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