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琴琴律师
黄琴琴律师
综合评分:
4.9
(来自39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浙江-宁波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离婚案件,上诉改判

发布者:黄琴琴律师 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23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离婚案件,男方以双方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为理由,起诉要求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准许男女双方离婚。

我在见到女方时,一审判决已经下来了。对于女方来说,女方还有一个15天的上诉期。在上诉期内,女方如不服判决,依法可以提起上诉。

女方说:她婚后一直在家做家庭主妇,陪着孩子,照顾着孩子,照顾家庭成员,生活重心一直在家里,男女双方有争吵矛盾,但没有原则性的过错。

也许是同为女性的缘故,我们很多话题都能坦诚诉说和倾听。我们聊了很久。

我从感情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多个角度分析双方的感情变化。认为他们感情并没有破裂,存在重归于好的可能性。

接受委托后,帮助女方收集了证明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

结果:

法院支持女方的上诉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不准许男方和女方离婚。

中级人民法院一纸判决,给予了男女双方再次慎重考虑婚姻的时间和机会。



黄琴琴律师,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参加工作多年,有丰富的法律、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工作经验,是浙江甬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宁波
  • 执业单位:浙江甬港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30220********67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离婚、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