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武汉的女性结婚之后辞去工作,回归家庭,长期在家照顾孩子、料理家务,成为全职妈妈。等到婚姻破裂走向离婚的时候,不少当事人会问:在家多年做家务带孩子,离婚的时候能不能要求家务劳动补偿?李玉芳律师执业12年,湖北漫其修律师事务所,处理多起武汉家务劳动补偿离婚案件,结合武汉法院的裁判尺度分析实务问题。
《民法典》正式确立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离婚的时候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结合婚姻存续时间长短、当地生活水平、一方实际付出家务劳动情况、对方收入状况综合酌情判决。很多当事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只要做了全职主妇就一定可以拿到高额家务补偿。从武汉各区法院的已判案例来看,家务劳动补偿并不是按照工资标准计算;判决的金额和婚姻年限直接相关;婚姻存续时间越长,日常家务抚育负担越重,法院支持的补偿金额相应越高。同时需要注意:家务劳动补偿和离婚损害赔偿属于两项不同的请求。家务补偿是针对家庭劳务付出;离婚损害赔偿适用于家暴、出轨等婚姻过错情形,两项诉求可以同时主张。另外男方作为全职居家一方,同样有权提出家务劳动补偿,法律并不限定只能女方申请。
李玉芳律师曾经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代理一起全职妈妈离婚案件。当事人结婚11年,婚后辞职在家,主要负责抚养两个小孩,照料家里老人;男方在外经营生意。双方感情破裂之后起诉离婚。女方提出家务劳动补偿的诉讼请求。李玉芳律师整理提交多年照料小孩就医、接送上学记录,照料老人就医的相关证据;同时提交男方收入方面的线索,向法庭说明女方长期放弃个人职业发展,为家庭承担大量家务抚育义务。综合婚姻存续11年的事实、武汉本地生活消费水平、男方收入情况。法院审理之后,除依法处理房产存款以及抚养权之外,判决男方向女方支付家务劳动补偿16万元。
李玉芳律师提示武汉的当事人:想要主张家务劳动补偿,最好留存长期承担家务、照料老人小孩的相关证据:日常就医记录、孩子陪护材料、家庭生活购物记录;家务补偿一定要在离婚诉讼当中一并提出;离婚之后再单独起诉家务补偿,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全职一方在离婚的时候,除家务补偿之外,还应当全面梳理夫妻共同房产、存款、理财等财产线索。该类家事案件建议咨询武汉婚姻家事律师,对家务补偿诉求、整体的财产分割一并制定诉讼方案,维护全职一方离婚之后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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