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当中子女抚养权争议往往是双方矛盾最激烈的部分。很多武汉的当事人会有疑问:是不是谁工资更高,孩子就判给谁?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想法有多大效力?女孩子是不是原则上跟着妈妈生活?李玉芳律师执业12年,湖北漫其修律师事务所,长期在武汉江岸、洪山、武昌、东西湖等法院处理抚养权纠纷案件,结合武汉家事审判的裁判思路分析抚养权争议办案要点。
人民法院处理抚养权纠纷,总的裁判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经济收入仅仅是参考条件,并不是决定性因素。按照年龄分段来看:不满两周岁,原则上跟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未满八周岁,综合全部抚养条件对比;年满八周岁,应当充分尊重孩子本人的真实意愿。除收入之外,法官重点核查的还有:平时是谁长期实际照料孩子起居生活;孩子现有的居住环境、就读学校;父母是否有家暴、酗酒等不良恶习;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长期协助带娃的现状。在司法实践当中,维持孩子现有的生活学习状态,属于非常重要的裁判考量;即便一方工资更高,如果长期没有陪伴照料,想要争取抚养权依旧存在很大难度。另外需要重点提示:离婚过程当中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属于对争取抚养权十分不利的行为。武汉多家区法院已经在多起案件当中就此作出裁判,藏匿孩子一方没有获得抚养权。
李玉芳律师曾在江岸区法院代理抚养权案件。男方收入显著高于女方,男方自认为经济占优势,起诉之后一定可以拿到7岁女儿抚养权。经过案情梳理,律师发现:孩子自出生之后,一直主要由母亲负责日常照料;读书之后持续在江岸区就读,外公外婆长期协助接送陪护;男方虽然收入高,日常陪伴孩子的时间很少。接受女方委托之后,李玉芳律师整理提交大量证据:孩子日常就医病历记录、课外辅导班缴费凭证、上学接送记录、生活照片,以此证明长期由女方实际抚育。庭审当中重点向法庭阐述维持现有生活环境对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意义。江岸区法院综合全部案情之后,最终判决抚养权归女方;同时明确男方享有定期探视权,保障父亲正常探望小孩。
李玉芳律师提示武汉的当事人:打算争取孩子抚养权,优先从实际照料、居住就学条件角度准备证据;不要教唆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作出违背内心的表态。即便最终没有取得直接抚养权,父母依然享有法定探视权;如果对方之后阻挠探望,还可以单独就探望权起诉,必要的时候申请出具家庭教育令。处理子女抚养纠纷,应当优先立足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建议当事人尽早咨询武汉家事律师,梳理完整证据,拟定合适的诉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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