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很多当事人优先选择的方式。双方谈妥条件之后签署离婚协议书,前往民政局登记,度过离婚冷静期之后领取离婚证,婚姻就此解除。但是李玉芳律师在武汉处理不少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很多矛盾根源,就是当初草率签署离婚协议,埋下隐患。在这里梳理离婚协议当中最容易踩坑的五大陷阱。
第一大陷阱:房产分割只写房子归某一方,没有写清楚过户时限以及违约责任。很多离婚协议简单写:位于某某小区房屋归女方所有。没有约定男方配合过户的时间;也没有写如果男方拒不配合过户应当承担怎样的违约金。等到领完离婚证之后,男方反悔拖延过户,女方还需要另行起诉,耗时耗力。一份完善的离婚协议应当写明:办理不动产过户的时间节点;逾期配合过户的违约金标准;如需要还剩余按揭贷款,剩余贷款由哪一方承担。
第二大陷阱:孩子抚养费只写每月支付多少钱,忽略大额教育医疗开支。很多协议仅约定每月抚养费,但是没有写明,孩子后续产生的大额课外教育支出、重大疾病医疗费如何分担。等到孩子后续生病或者产生高额培训费用的时候,双方再次发生争执。建议在离婚协议当中对于大额医疗、教育费用另行约定分担方式。同时写清楚探视权的具体时间,不要笼统写 “另一方享有探视权”,尽可能细化探视的周期、寒暑假安排。
第三大陷阱:遗漏公司股权、理财、保险等资产。很多当事人只考虑房子存款,忘记了一方名下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年金保险、股票账户。离婚协议没有提及该部分财产,领取离婚证之后,另一方还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分割尚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大陷阱:债务约定只约束夫妻双方,无法对抗外部债权人。很多夫妻在离婚协议当中写明全部债务由男方承担。该约定仅仅在男女双方内部有效。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依然有权起诉女方要求偿还,女方偿还完毕之后,再依据离婚协议向男方追偿。
第五大陷阱:口头承诺不落实进书面协议。很多谈判的时候口头约定额外补偿,当事人想着大家毕竟夫妻一场,相信口头承诺,没有落实进书面条款。等到离婚之后对方不认账,口头承诺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李玉芳律师建议,对于家庭资产比较复杂,有房产、股权、保险的家庭,离婚协议不要直接从网上下载模板直接填写。尽量由家事律师结合你们家庭的财产情况起草或者审核离婚协议,避免离婚之后再起诉讼。
武汉离婚律师李玉芳主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