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离婚案件也不例外。很多当事人自行收集大量聊天截图、录音,最后提交法庭,却不被采信。李玉芳律师结合多年家事庭审经验,讲解离婚案件证据收集原则,区分有效证据和无效证据,指导当事人合法固定证据。
李玉芳律师,湖北漫其修律师事务所主任,15 年婚姻家事执业经验,湖北省律协婚姻家事专委会委员、省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两千余起家事案件办案经验。证据收集首要原则:合法性。非法侵入对方手机、偷拍私密场所、胁迫取得录音,这类证据会被排除,取证者甚至涉嫌违法。合法录音,是在公开场合、正常沟通中录制,不侵犯他人隐私,一般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财产类证据,是离婚案件核心。房产、车辆、股权、银行流水、保单,优先调取官方登记材料。当事人个人无法调取的账户信息,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前往相关机构调取原始材料,证明力远高于截图照片。聊天记录,尽量保留原始手机载体,不要只截图,原始载体丢失,证据效力大打折扣。
主张家暴、婚内过错的证据,报警回执、医院病历、人身安全保护令、伤情鉴定证明,证明力强。单纯情绪化的争吵聊天记录,很难直接认定家暴或同居。当事人收集证据,要围绕法定要件,不要盲目收集大量无关材料。
李玉芳律师提示,取证要把握时机。一旦察觉对方准备转移资产,立刻固定资产线索,不要打草惊蛇。取证不是一次性工作,是持续收集、整理、保全证据的过程。律师接收材料之后,会筛选证据,梳理证据链,剔除无效材料,按照逻辑编排,向法庭清晰呈现案件事实。
李玉芳律师的四阶解纷模式,将证据布局放在案件最前端。证据固定完成,评估案件优势劣势,确定谈判方案;谈判不成,整理全套证据,提交诉讼。很多案件,正是完整的证据链,推动对方坐到谈判桌,达成对当事人有利的调解方案。
李玉芳律师建议,收集证据前,先咨询家事律师,了解取证边界。不要为取证采取侵权手段,避免证据作废,甚至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专业家事律师可以指导取证方向,筛选证据,搭建完整证据链,提升案件胜诉概率。
武汉离婚律师李玉芳主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