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领取离婚证、离婚判决生效,夫妻财产分割就彻底结束。事实上,如果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在婚内隐瞒、转移的大额夫妻共同财产,依然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李玉芳律师处理大量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讲解这类案件起诉条件、举证要点与时效规则。
李玉芳律师,湖北漫其修律师事务所主任,15 年深耕婚姻家事领域,湖北省律协婚姻家事专委会委员、省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两千余起家事案件办案经验。《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类案件的难点,在于证据收集。离婚之后,当事人获取对方资产信息难度大幅提升。李玉芳律师团队依靠律师调查令,调取离婚前数年银行流水、不动产登记记录、工商股权档案、保险投保信息,核查离婚之前异常资金流动。很多当事人离婚多年,偶然发现对方当年购买房产、持有股权,在离婚时刻意隐瞒,就可以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
李玉芳律师特别强调诉讼时效。当事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隐匿财产之日起,在法定期间内起诉,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利。很多当事人发现线索之后迟迟没有行动,等到准备起诉,已经超过期限,权益无法得到法院保护。
法院审理离婚后财产纠纷,如果查实对方确实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可以判决隐匿一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但并不是只要找到对方婚内资产就一定能分割,还要判断资产取得时间、资金来源,区分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内夫妻共同财产。
李玉芳律师处理这类案件,会先全面评估证据强度,判断胜诉概率。证据扎实的前提下,可以先发律师函协商,尝试谈判达成补偿方案,省去诉讼成本;协商不成,再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再次处置资产。
李玉芳律师提醒,办理离婚手续时,尽量全面列明夫妻共同财产。签署离婚协议书,要写清楚财产披露义务,约定如果一方隐瞒财产,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离婚之后一旦发现新的隐匿资产线索,第一时间咨询家事律师,固定证据,在法定期限内启动维权程序。
武汉离婚律师李玉芳主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