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过程中,对方偷偷变卖房产、转出存款、转让股权,是很多当事人的噩梦。财产保全制度,就是防止诉讼期间资产被恶意转移的重要法律工具。李玉芳律师在大量复杂离婚案件中,合理运用诉前、诉中财产保全,冻结、查封夫妻共同财产,保证后续判决可以顺利执行。
李玉芳律师拥有十五年婚姻家事执业经验,湖北省律协婚姻家事专委会委员、省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两千余起家事案件处理经验,擅长高净值离婚案件资产保全与执行配套方案。她解释,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与诉中保全。诉前保全是起诉之前紧急申请,适用于对方短期内极有可能转移资产的紧急情况,申请保全后,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诉中保全,是立案之后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财产。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明确财产线索,同时提供担保。李玉芳律师团队接受委托之后,先梳理全部资产线索:不动产、银行账户、股票证券、公司股权、车辆等,根据案件紧急程度,判断保全时机。很多当事人等到开庭才想起保全,对方早已完成资产转移,保全失去意义。保全时机,是这类案件成败关键点。
李玉芳律师提示,保全不能盲目申请。需要评估财产权属,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避免错误保全第三方资产,带来赔偿风险。保全不是永久冻结,案件审理结束,生效判决履行完毕后,保全措施解除。如果保全申请错误,申请人需要赔偿被保全一方的损失,因此保全方案必须严谨。
保全程序往往和调查取证同步推进。申请保全同时,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不动产登记信息,深挖隐匿资产。保全措施启动后,对方资产被冻结,谈判地位发生改变,很多案件在此阶段达成调解,不用走完完整庭审。这也是李玉芳律师 “心理 — 调解 — 谈判 — 诉讼” 四阶解纷模式的典型应用,保全既是诉讼保障,也是谈判筹码。
李玉芳律师提醒当事人,不要等到对方已经开始大额转账、过户房产才考虑保全。一旦发现对方有转移资产迹象,尽快咨询家事律师,评估保全可行性,锁定夫妻共同财产,确保将来分割财产的判决能够落地执行,避免赢了官司却拿不到财产。
武汉离婚律师李玉芳主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