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权是无数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很多人存在误区:谁收入更高,孩子就判给谁;或者只要孩子愿意跟自己,抚养权就一定归自己。李玉芳律师长期处理抚养权纠纷,结合武汉本地法院裁判口径,拆解抚养权案件裁判逻辑,帮助当事人做好证据准备,争取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抚养方案。
李玉芳律师拥有 15 年婚姻家事执业经历,湖北省律协婚姻家事专委会委员、省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两千余起家事案件办理经验。她解释,人民法院判定抚养权的核心原则,永远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并非单纯比拼收入高低。收入只是其中一项参考,还要综合考察长期陪伴情况、居住环境、教育资源、照料习惯、父母品行、老人协助照料条件等。
按照民法典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但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也不是唯一决定因素。李玉芳律师在办案中发现,部分当事人刻意诱导孩子表达意愿,这种证据很难被法院采信,甚至会被法官认定损害孩子身心健康。
想要争取抚养权,证据准备非常关键。李玉芳律师指导当事人收集长期照料的证据:日常接送记录、就医病历、课外培训缴费凭证、亲子照片视频、日常沟通记录;同时梳理对方不利于抚养的证据,比如长期缺位陪伴、酗酒、家暴、不稳定居所、不良嗜好等。需要区分,偶尔争吵不等于不适宜抚养,证据必须客观、合法。
抚养权案件往往伴随抚养费、探视权争议。很多当事人只争夺抚养权,忽略探视条款约定,离婚之后双方因为探视时间、接送地点反复争执。李玉芳律师在拟定调解协议或者诉讼方案时,会细化探视方案,明确节假日、寒暑假探视安排,减少后续矛盾。抚养费方面,法院一般参考对方固定收入比例,同时结合孩子实际开支,并非越高越好,需要兼顾对方支付能力。
李玉芳律师运用四阶解纷模式处理抚养权案件,优先尝试调解。对孩子来说,父母对立、长期诉讼,会带来巨大心理压力。在调解中,尽量协商共同抚养、灵活探视方案,减少父母对抗对未成年人的伤害。调解不成,再通过诉讼提交完整证据,向法官展示己方抚养优势。
李玉芳律师提醒,争夺抚养权的出发点,应当是保护孩子,而非把孩子当成惩罚对方的工具。家事律师的职责,是在法律框架内,争取对孩子最有利的抚养安排,平衡父母双方的合法权益。
武汉离婚律师李玉芳主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