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债务律师”的搜索者,往往面临一个棘手问题:对方在外面借了钱,债权人找上门,自己到底要不要还?很多人直到被起诉才知道对方欠了债,这种情况下的焦虑和无助,非常真实。了解债务认定的基本规则,能帮你判断自己的处境。
关键看“共债共签”原则
现行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比较严格。原则上,只有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除非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否则不属于共同债务。这个原则的立法目的,就是防止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大量举债,离婚时让另一方“背锅”。但实践中,债权人往往会主张借款用于家庭,这时候就需要你来举证反驳。
容易被“误伤”的情况
如果对方借款时你不知情,但钱确实打入了家庭账户或用于家庭开支,债权人可能主张这是共同债务。另外,如果对方经营的公司负债,而你是公司股东或参与经营,也可能产生关联责任。还有一种情况是,对方以家庭名义借款,比如说是为了买房、装修、孩子上学,但实际用途并非如此,这时候需要你来举证证明借款的真实用途。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都可能成为判断用途的依据。
离婚时怎么处理
协议离婚时,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但这种约定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起诉,法院仍可能判双方共同偿还,承担了债务的一方能再向对方追偿。诉讼离婚中,法院会对债务性质做出认定,明确哪些是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如果你正在被债务问题困扰,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梳理债务形成的时间、用途、资金流向,判断你是否有抗辩空间。越早介入,越有可能避免被动承担不属于你的债务。债务问题拖得越久,证据越难收集,抗辩难度也越大。
武汉离婚律师李玉芳主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