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离婚冷静期制度备受关注。这项制度具体如何操作?对离婚有什么影响?本文将结合李玉芳律师的实务经验,对武汉离婚冷静期制度进行全面解析。
什么是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申请协议离婚后,需要等待三十日,任何一方在三十日内可以撤回离婚申请的制度。设立冷静期的目的,是给想要离婚的夫妻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冷静期的具体操作流程
第一步:申请。夫妻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第二步:三十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天就是所谓的“冷静期”。
第三步:正式办理。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在此期间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内可以撤回申请吗?
可以。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有权单方面撤回离婚申请,不需要征得对方同意。这意味着,即使双方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并提交了申请,一方在冷静期内反悔的,婚姻登记机关就会终止离婚登记程序。
冷静期过了还没去办证怎么办?
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双方都没有去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之后如果还想协议离婚,需要重新提交申请,重新经历三十日冷静期。
哪些情形不适用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如果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不存在“冷静期”的硬性规定。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可能会根据情况给予双方一定的调解期或冷静思考的时间。
此外,如果婚姻关系中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严重情形,当事人应当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冷静期制度的影响
冷静期制度一定程度上延长了协议离婚的时间。在冷静期内,双方需要持续沟通、协商,任何一方都有反悔的机会。对于确实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夫妻来说,这无疑增加了等待的时间。
对于双方分歧较大、一方可能反悔的案件,诉讼离婚可能是更稳妥的选择。在诉讼中,如果双方能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可以出具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即生效,不存在“冷静期”的问题。
武汉离婚律师李玉芳主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