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很多人觉得“伤感情”“不信任”。但李玉芳律师指出,对于某些特定人群,婚前财产公证不是“伤感情”,而是“保平安”。以下四类人强烈建议做。
第一类:高净值人群。名下有多家公司、多套房产、大额金融资产的人,离婚时财产分割风险巨大。一份公证过的婚前财产协议,能清晰划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边界,避免离婚时的漫长拉锯。
第二类:再婚人群。再婚家庭往往各自有子女、各自有资产,涉及身后继承、子女抚养等多重因素。婚前公证可以明确各自财产归各自子女,避免日后矛盾。
第三类:跨国婚姻。不同国家财产制度差异巨大,婚前公证可以统一适用中国法律,避免法律冲突。
第四类:父母有大额赠与或未来继承。如果父母计划赠与房产、存款,或子女将继承大额遗产,婚前公证可以明确这部分财产归子女个人所有,不因婚姻而变为共同财产。
李玉芳律师曾代理一起婚前财产公证案件,男方为家族企业继承人,婚前个人名下资产逾五千万元。女方起初不理解,认为“还没结婚就防着我”。李玉芳律师团队耐心沟通,解释公证是为双方“免除后顾之忧”,并建议同时约定婚后财产按比例共有。最终女方接受并办理公证。五年后双方离婚,财产分割清晰明确,女方按婚后贡献获得了合理的补偿,双方好聚好散。
漫其修律所家事部提供婚前财产协议的起草、审核、公证全程服务,李玉芳律师团队会从双方立场出发,设计公平合理的协议方案,避免因“谈钱”伤害感情。
武汉离婚律师李玉芳主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