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大量离婚纠纷存在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形,很多当事人咨询:对方不肯离婚,是不是就永远离不掉?答案是否定的,但首次起诉对方不同意,法院很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之后需要等待法定间隔期限,再次提起诉讼,同时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民法典规定了认定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上述情形,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坚持不同意,法院会优先给予双方修复婚姻的机会,判决不准离婚。判决生效之后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整个流程周期较长,当事人很容易焦虑,不清楚每个阶段该收集什么证据。李玉芳律师会根据案情制定长期诉讼方案,指导当事人留存分居证明、沟通记录、双方矛盾相关材料,在合适时间节点二次起诉,同时在每一轮诉讼中推动调解工作,尽可能促成双方达成离婚合意,缩短整体耗时。
即便对方拒不出庭、拒收法律文书,律师也可以按照法定流程处理公告送达等程序,保障诉讼正常推进,不会因为对方消极回避就无法处理案件。
想要顺利解除婚姻关系,不能急于求成,要遵循司法流程,配合律师固定感情破裂相关证据,分步骤推进诉讼程序。武汉遇到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专业离婚律师规划完整起诉方案,依法解除婚姻关系。
武汉离婚律师李玉芳主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