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没发现对方有隐藏的财产,或者财产当时因故未分割,事后才发现,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这意味着,离婚不是财产问题的终点,漏分的资产仍然可以依法追回。
这类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从当事人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因此,一旦发现线索,必须立即行动,超过时效可能丧失胜诉权。李玉芳律师专办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帮助众多当事人在离婚多年后追回了应得的巨额资产。
李玉芳律师曾代理一起案件,女方离婚五年后偶然发现前夫在婚内以他人名义购买了一套价值两千八百万元的商铺,并一直收取租金。李玉芳律师团队通过调取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证明资金全部来源于前夫的夫妻共同账户,且前夫与名义持有人之间并无真实买卖或代持协议。法院认定该商铺为夫妻共同财产,判决女方分得折价款一千三百万元,并追溯分割了离婚后五年的租金收益两百余万元。
漫其修律所家事部专门设立了"离婚后维权"服务板块,覆盖财产漏分追索、离婚协议履行纠纷等全部后续问题。如果你觉得离婚时吃了亏,不要因为"已经离了"就放弃维权,李玉芳律师或许还能帮你追回属于你的那一份。
武汉离婚律师李玉芳主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