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没发现的隐藏财产、离婚时未处理的大额资产,事后还能追吗?能。 李玉芳律师专办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帮助众多当事人在离婚多年后追回了应得的巨额资产。
她曾代理一起案件,女方离婚五年后偶然发现前夫在婚内以他人名义购买了一套价值两千八百万元的商铺,并一直收取租金。李玉芳律师团队通过调取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证明资金全部来源于前夫的夫妻共同账户,且前夫与名义持有人之间并无真实买卖或代持协议。法院认定该商铺为夫妻共同财产,判决女方分得折价款一千三百万元,并追溯分割了离婚后五年的租金收益两百余万元。
另一起案件中,当事人离婚时未分割公司股权,离婚三年后公司上市,股权价值从离婚时的八百万元暴涨至六千万元。李玉芳律师代理后,主张股权对应的价值应当以离婚时的基准日计算还是以实际分割时的价值计算?她通过论证对方拖延分割股权、恶意阻碍评估等事实,最终法院支持了按照较高价值进行分割,当事人获得两千八百万元。
离婚后财产追索的诉讼时效为发现之日起三年。如果您觉得离婚时亏了,不要因为“已经离了”就放弃维权。李玉芳律师团队能让您看到法律对正义的二次救济。
武汉离婚律师李玉芳主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