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是很多夫妻表达信任的方式。但离婚时,这套加名房如何分割,常常成为争议焦点。加名了,就一定对半分吗?李玉芳律师根据武汉地区法院的判决实践指出:不一定。
她代理的一起案件中,男方婚前全款购置了一套价值三千八百万元的别墅,婚后第二年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婚姻持续四年,无子女,女方对房产购置和还贷无任何贡献。离婚时,女方主张分得一半即一千九百万元。李玉芳律师代理男方,向法院提交了男方婚前购置房产的完整资金链证明、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的证据、以及女方对家庭财产无实质贡献的材料。最终法院判决女方获得百分之十八的份额,约六百八十万元。
另一起案件中,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产,总价两千二百万元,双方共同还贷八年,房产证登记在双方名下。李玉芳律师代理女方,通过证明双方出资比例接近、婚姻持续时间较长、女方对家庭有重大贡献(包括照料子女和协助男方事业发展),最终争取到百分之五十五的份额,多分得一百多万元。
李玉芳律师建议,对于婚后加名房产,法院考量的是综合因素而非单一标准。如果您是出资较多的一方,可以考虑在加名前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各自的产权份额;如果您是加名方,则需要了解加名后的权益边界。无论哪种身份,李玉芳律师团队都能为您争取最公平的分割结果。
武汉离婚律师李玉芳主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