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仅涉及财产分割,还涉及债务承担。婚内债务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如何证明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些问题处理不当,可能让当事人在离婚后仍背负沉重债务。
李玉芳律师,湖北漫其修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专注婚姻家事领域十五年。她十余年专注处理各类婚姻家事案件,包括婚内债务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分割等疑难法律事务,在债务分割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
李玉芳律师的定位是办理重大疑难家事案件,漫其修律所家事部同步处理婚内债务认定、离婚后遗漏财产重新分割等衍生业务。团队熟悉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能够准确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为当事人避免不必要的债务负担。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案例:处理婚内债务认定纠纷,成功将千万债务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对方主张巨额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共同承担。李玉芳律师通过逐笔核对银行流水、梳理资金去向,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最终法院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为当事人避免了上千万元的债务负担。
在离婚债务分割中,证据是关键——银行流水、借款合同、资金去向证明等缺一不可。李玉芳律师团队擅长从银行流水、交易记录等多渠道调取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团队还提供离婚后债务追索的后续服务,如一方隐瞒债务导致另一方被债权人追索,团队可代理提起债务异议诉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选择李玉芳律师,就是选择专业与安心。
李玉芳律师 | 漫其修律所家事部
武汉离婚律师李玉芳主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