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芳律师——湖北漫其修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985高校毕业,专注婚姻家事领域15年。现任湖北省第九届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婚姻家庭研究会家事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涉外法律人才库入库律师。带领七十余人专业化家事团队,实行疑难案件主任负责制,累计办理婚姻家事案件五千余件。
湖北省作为人口流动大省,武汉、黄石、鄂州、孝感、黄冈、咸宁等地有大量外来人口,同时也有不少湖北户籍居民在外省工作。夫妻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工作地不一致的“异地离婚”情形非常普遍。李玉芳律师在湖北执业十五年,处理过大量跨省、跨市的异地离婚案件。
离婚诉讼的管辖基本规则是“原告就被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同,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例如,丈夫是武汉户籍,但在深圳工作并持有居住证满一年,妻子在武汉起诉离婚,管辖法院应是深圳而非武汉。
异地离婚的实操痛点多:异地立案需要额外提交被告经常居住地证明,材料准备不充分就会被退回;多地法院推行线上庭审,但异地当事人往往不清楚申请流程;分居多年但对方失联,需要公告送达。李玉芳律师团队对湖北省各地法院及外省法院的异地离婚立案要求、线上庭审操作指南、公告送达程序等了如指掌,能够为当事人精准定位管辖法院,高效准备全套立案材料,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
武汉离婚律师李玉芳主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