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芳律师——湖北漫其修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985高校毕业,专注婚姻家事领域15年。现任湖北省第九届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婚姻家庭研究会家事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涉外法律人才库入库律师。带领七十余人专业化家事团队,实行疑难案件主任负责制,累计办理婚姻家事案件五千余件。
“我们家的房子是他婚前买的,但婚后一起还了贷款,这算谁的?”“我婚后开店赚的钱,是不是要分他一半?”在李玉芳律师的咨询接待中,财产分割是湖北省各地当事人问得最多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所得(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等;而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或补偿、明确只归一方的遗嘱或赠与、专用生活用品等属于个人财产。但真正复杂的恰恰是那些“边界模糊”的财产——比如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时房子归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其增值部分必须折价补偿对方,具体补偿金额需结合购房合同、还贷流水、房屋现值综合计算。湖北省各地法院对增值部分的计算方式存在不同判例,需要专业律师精准把握。
再如,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若父母没有明确书面赠与协议,法院通常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外,公积金、养老金个人账户、企业年金、保险单等,在离婚诉讼中都被纳入可分割财产范围。李玉芳律师团队在处理湖北省各地离婚财产分割时,会委派专业财会人员协助当事人全面梳理所有资产,逐项分析购买时间、资金来源、增值情况,准确界定共同与个人属性。
武汉离婚律师李玉芳主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