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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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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婚姻涉外离婚谨记抢先立案

作者:李玉芳律师时间:2025年03月28日分类:婚姻浏览:79次举报

在全球化日益加深的当下跨国婚姻不再鲜见。然而,当跨国婚姻走向尽头,涉外离婚所涉及的复杂法律问题,往往让当事人焦头烂额。其中,抢先立案在涉外离婚中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更可能决定整个离婚案件的走向。抢先立案关乎管辖权确定---不同国家对于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大相径庭。一些国家依据当事人的国籍确定管辖权,另一些则根据当事人的居住地、婚姻缔结地等来判断。比如,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若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法院同样有权受理。而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李玉芳律师,湖北漫其修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民革党员,湖北省第九届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婚姻家庭研究会家事调解...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漫其修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72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合同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