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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付借款后可向欠款人追讨吗

作者:冯永龙律师时间:2022年04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31次举报

一、担保人付借款后可向欠款人追讨吗

1、担保人为欠款人偿还了债务之后可以向欠款人追讨。担保人已经履行了担保义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冯永龙律师,从事法律工作16年,办理民事纠纷案件上千件,多年法院工作经验,熟悉法院各种诉讼工作流程,擅长处理交通事故,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江门
  • 执业单位:广东葵成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720********07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民间借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