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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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情人杀害后又被盗20万,男子被判死缓后检方不予抗诉

发布者:方勇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3日|分类:刑事辩护 |364人看过

山东一银行司机冯某出轨一名离婚的女子,后将她勒死之后,用铁链绑上连同尸体一起沉入到某水底,还用他的银行卡盗取了20万元人民币,后来尸体浮出水面,被附近群众发现后报警。法院一审判处其死缓,后受害人家属又进行了上诉和抗诉,但该案未被改判。

在本案中,冯某在约受害人出来之前就实现准备了老鼠药和杠铃片等作案工具,可以说他就是在预谋杀人;而且其在受害人失去呼吸后,并没有采取任何救治措施,可以说他就是在积极追求受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其主观上具有杀死受害人的故意,所以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且冯某盗窃受害人银行卡存款的行为还构成盗窃罪,所以对其是应当数罪并罚。

在被抓后拒绝承认罪行,还一直编造谎言,毫无悔罪表现;且从其将受害人沉尸水底,以及先下药再掐死受害人可以看出,其主观恶性很大,所以对其更应使用死刑立即执行,而不是死缓。

银行司机被判死缓的原因

在此案中,法院之所以会判处冯某死缓而不是死刑立即执行,是因为本案是由于婚外感情纠纷引发的,而且冯某的家属在事发后又积极的赔偿了受害人的家属;又因为《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决定》规定,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案发后有真诚悔罪并积极赔偿经济损失等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慎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所以最终法院决定对冯某适用死缓。

被判死缓有哪些适用结局

关于死缓的法律后果或者适用结局问题,有三种可能:一是执行死刑,二是减为无期徒刑,三是减为有期徒刑,三种后果各自必须具备的相应条件是:

1、执行死刑的条件是在2年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注意:这里要求是故意犯罪而非一般的犯新罪,也就是说虽然在2年期间又犯了新罪,但属于过失犯罪的,仍不能立即执行死刑。

2、为无期徒刑的条件是2年期内只要是没有故意犯罪,即使有一般的违法行为甚至是过失犯罪行为(非故意犯罪的),也应当减为无期徒刑。

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2年期间不但没有故意犯罪反而有重大立功的。需要注意的是:减为有期徒刑是有一定期限范围的,即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幅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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