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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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可以在开庭时变更诉讼请求吗

作者:陈思来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20次举报
2023-06-26


一、离婚诉讼中可以在开庭时变更诉讼请求吗

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离婚案件时,原告想要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且还应当根据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确定举证期限,原告和被告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相应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二、离婚诉讼需要多少诉讼费用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原告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不涉及财产分割,或者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并且超过20万元的,对于超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诉讼的案件受理费,应当由原告先行交纳的,原告未交纳,又没有申请暂缓交纳或者免予交纳的,在到达期限后,人民法院是会按照撤诉处理的;原告交纳之后,人民法院就可以进行开庭审理了,然后对于诉讼费用的承担,一般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的,协商不成的,就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离婚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三、离婚诉讼可以撤诉吗

原告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在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前,请求人民法院进行撤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决定,正常情况下,原告的撤诉是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是原告自愿的,人民法院都会准予撤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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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来律师待人以诚,立世以信,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事认真负责,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继承及子女抚养纠纷,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西-玉林
  • 执业单位:广西拙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50120********7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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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120********74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