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要是因为工作受伤,那肯定得算工伤,拿应有的赔偿。但要是上班时跟同事起了冲突,打了架,最后自己受了伤,这还能算工伤吗?
今天就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案子,重庆的杨师傅就因为上班时跟同事打架受伤,折腾了大半年,最后法院的判决让所有人都明白了:不是所有上班时受的伤,都能算工伤!
先把案子说清楚,简单好懂!
杨师傅是一家百货公司的员工,跟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公司也给交了社保。2024年10月的一天,杨师傅上班时,因为搬运大伞的事儿,跟同事陶师傅吵了起来。
吵着吵着,两人都不服气,就约着“到店外解决”。然后他俩就互相拉扯着从店里走到了路边,接着就打了起来:陶师傅推了杨师傅一把,杨师傅一拳打在陶师傅鼻子上,之后两人又互相踹对方,最后陶师傅把杨师傅摔在地上,导致杨师傅颈椎骨折,伤得还不轻。
事后,公司帮杨师傅向人社局申请了工伤认定,人社局也确实认定这是工伤。可没想到,公司后来又不服,把人社局告上了法院,杨师傅就成了第三人。
更关键的是,这事还报了警,警察也立案了。最后杨师傅和陶师傅私下和解,陶师傅赔了杨师傅8万5千块,两人还约定互不追究任何责任。
原本以为拿到工伤认定就完事了,结果一审法院直接撤销了人社局的工伤认定,说杨师傅这伤不算工伤。杨师傅不服,又上诉到中级法院,最后二审法院还是维持了一审判决——杨师傅的伤,真不算工伤!
为啥不算工伤?法官就说这3点,记好!
可能有工友会纳闷:杨师傅明明是因为搬运工作跟同事起的冲突,也是上班时间受伤的,咋就不算工伤呢?法官说,想认定为工伤,得同时满足3个条件,少一个都不行!
这3个条件就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而且受伤和工作得有直接关系。咱们一条条对照杨师傅的情况看:
1. 工作时间:杨师傅确实是上班时出的事,这一条是满足的;
2. 工作场所:杨师傅和陶师傅是在店里吵的架,但打架是在店外的路边,已经超出了工作场所的范围,这一条不满足;
3.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表面看是因为搬运大伞起的口角,但实际上,杨师傅说“要弄人”,两人是互相邀约到店外打架,本质是互殴,是个人恩怨引发的,跟“搬运工作”这个工作职责没有直接关系。受伤的直接原因是打架,不是履行工作,这一条也不满足。
法官还说,俩成年人都知道打架会受伤,这不是意外,而是故意互殴导致的伤害。所以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都认定这不算工伤。
给所有工友提个醒!这3个坑千万别踩!
杨师傅的案子给咱们所有打工人敲响了警钟,以后在工作中遇到矛盾,千万别冲动,不然受伤了没人管,亏大了!这3个坑一定要记牢:
1. 上班时别跟人打架!不管是因为啥原因,只要动手互殴,哪怕是对方先动手,最后自己受伤了,基本都不算工伤。就算对方赔了钱,也没法再要工伤待遇;
2. 受伤后别乱和解!杨师傅和陶师傅和解时约定“互不追究任何责任”,这也成了法官认定不算工伤的一个依据。要是真遇到工伤相关的纠纷,没弄清楚之前,别随便签和解协议,尤其是写了“不追究任何责任”的,签了可能就没法再要赔偿了;
3. 记住工伤认定的3个核心条件!不管啥情况,只要少了“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受伤”其中一条,或者受伤和工作没有直接关系,都很难认定为工伤。比如上班时跟同事因为私人恩怨打架受伤,肯定不算;但如果是因为劝阻顾客闹事被打伤,那就是工伤,因为是履行工作职责。
真遇到工伤了,该咋做?这4步最靠谱!
最后再给大家说点实用的,要是真在工作中受伤了,别慌,按这4步来,才能最大程度保住自己的权益:
1. 先治病!不管啥情况,身体最重要,先去正规医院治疗,所有病历、缴费单据都要留好,一张都不能丢;
2. 及时报工伤!让公司帮你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要是公司不愿意帮你办,自己也能去办,千万别拖,拖久了可能就办不了了;
3. 保留好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同事的证人证言、受伤时的监控视频,还有跟公司、人社局沟通的记录,都要保存好,这些都是后续维权的关键;
4. 不懂就问专业人!要是不确定自己的情况算不算工伤,或者公司不配合赔偿,别自己瞎折腾,找专门处理工伤的律师咨询,花点小钱弄清楚,总比最后一分钱拿不到强。
总结一句:上班赚钱不容易,遇事千万别冲动。工伤认定有规矩,满足条件才靠谱。希望所有工友都能平平安安上班,安安稳稳拿钱!
(参考案例:杨某某与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一案,案号(2025)渝01行终817号)
覃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