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能够和平分手的实属难得,所以不论最终他们选择放手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我相信都有他们自己的考虑。
这就是为什么我做离婚案件时始终提醒自己不要有太强烈的代入感,因为每段婚姻都不同,每对夫妻也不同,律师不能用惯用的思维方式来去判断每一个案件,还是需要分析各自背后的原因来找寻最佳的解决方案的……
离婚从来就不是婚姻最好的结局,但离婚也不是婚姻不可以选择的结局。
我从来不怂恿别人离婚,即使遇到离婚咨询,我也还是劝说他们能够像文章马伊琍一样,再给彼此挽回的机会,再努力尝试去修补婚姻关系。最怕遇到动辄就把离婚当儿戏的当事人,从咨询开始就反反复复,就算走到离婚诉讼程序也经常反转,甚至联合起来视司法程序严肃性而不顾,破口大骂、大打出手,这些都是离婚案件常有的庭审状态,最意外的是两个人居然经历了以上闹剧最后又能和好撤诉……庭审笔录记录的满是尴尬,留下错愕的律师和法官
遇到这种情形,我的第一反应都是,以后孩子知道了这样的婚姻闹剧,作何感想?![[污] [污]](https://img.t.sinajs.cn/t4/appstyle/expression/ext/normal/10/2018new_wu_org.png)
Anyway,有缘此生结为夫妻,就理应彼此感恩,即使缘分殆尽,也还是希望作为孩子最亲的家人能够好聚好散,放对方一条出路。毕竟,你们是孩子婚姻观形成的直接范本,一别两宽,也请各生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