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晓刚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山东

田晓刚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8:00-22:59

  • 执业律所:山东雷泽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385300261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承诺的表现形式是怎么样的

发布者:田晓刚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9日|分类:其他类型 |390人看过举报

一、什么是承诺

一个合同是由要约和承诺构成的。承诺是对要约的接受,是指要约人接受邀约中的全部条款,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按要约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与要约结合,方能构成合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的意思表示,要约是一个诺言,承诺是一个诺言,一个诺言代表一个债务,两个诺言取得了一致,才构成一个合同。

二、承诺的条件有哪些

1、承诺是对要约同意的意思表示。

2、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答复。

3、承诺必须是不附条件的同意要约的各项条款。

4、承诺应当是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三、承诺的表现形式是怎么样的

1、如果要约中明确规定承诺必须以一定方式作出,则承诺人作出承诺时,必须符合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方式。如果承诺人未以这种方式承诺,则不构成有效的承诺。

2、如果要约没有对承诺方式作出特别规定,但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交易习惯能够确定要约人关于承诺方式的意图,则承诺人也应当按照该方式承诺。

3、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的方式,根据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承诺的方式,则受要约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承诺:

(1)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承诺,这是表示承诺的一般方式。

(2)以行为方式表示承诺。

通过上述文章的解析,我们解决了关于承诺的表现形式的疑问,我相信,在我们国家的带领下,我们的生活质量会越来越高,我们的法律法规将会更加的完善。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所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投诉通道】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山东 菏泽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385300261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39279

  • 昨日访问量

    85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田晓刚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