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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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律师代理死者家属,获赔50万余元

发布者:张宇律师|时间:2018年06月01日|分类:交通事故 |437人看过

案情简介:

    本案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委托人因自己的兄弟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而找到律师,在委托人找到律师的时候,案件正处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但该案因证据不足等原因,被检察院退回侦查机关,且对犯罪嫌疑人不予逮捕。委托人对刑事案件程序不甚了解,找到律师希望能够帮助其的得到应有的赔偿。

 

律师工作和本案亮点:

    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了解了案情,并着手与侦查机关进行沟通。

    第一,律师通过不断的与侦查机关沟通,了解到本案检察院不予逮捕的原因。主要为:对受害人生前所受损伤与被告驾车肇事所致证据不足;不能排除其他介入因素导致被害人死亡;加上被害人死亡时地点是在其经常居住的地点的楼上楼梯间等原因而未予批捕,也是无法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原因。在了解了具体原因后,律师通过给侦查机关和检察院书写法律意见书,不断与其沟通等方式推动刑事案件的进行。

    第二,虽然最终刑事案件没有推动成功,但在律师的不断沟通后,取得了侦查机关对于刑事案件程序终结的认可。有了该认可,才能通过启动民事诉讼索要相应的赔偿。

    第三,在办案的过程中,律师做了大量安抚委托人情绪的工作,最终取得了委托人的理解,并且通过民事诉讼为委托人争取了50余万元的大额赔偿。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

 

案件结果:

    胜诉(在被告未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况下,通过民事诉讼成功帮助原告索要50余万元赔偿款)

    本案历时两年半的时间,签订委托合同之时主任考虑委托人的综合状况,前期并未收取任何代理费用和任何交通费用。但律师没有因此怠于办理该案件,并且一趟又一趟的前往交警队、预审、检察院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也正是由于这样的敬业精神,取得了办案机关的信任,最终民事诉讼立案和审理才没有因刑事案件而受到任何影响。死者家属即原告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委托人对律师在接受委托的两年半来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对律师所为其争取到的赔偿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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