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一起欠款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系我市某区居民,二人为婆媳关系。夫妻二人有一非婚生子。因夫妻关系交恶导致婆媳关系每况愈下,由于国家利好政策,委托人即案件上诉人(原审被告)得到了政府按人口数发放的社保补贴,按照政策规定,被上诉人儿媳妇(原审原告)及儿子,应当每人各得一份补贴,每人近5万元,委托人收到该笔钱款后随即将钱款从银行中取出交给儿子,转交给儿媳妇儿。
但是儿媳妇儿对这一事实矢口否认,一口咬都没有收到该笔钱款,遂起诉到法院。律师接受委托后查阅了相关案件材料,发现儿媳妇儿在与其丈夫的离婚诉讼(另案)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表述部分涉及到了该笔补偿,后律师前往该法院调取了当时的庭审笔录,发现在庭审过程中果然对该笔钱款已经做出了分配,儿媳妇儿表示已经收到了该笔钱款用作他用。
二审开庭后,律师提交了全部的新证据,并详细阐述了其庭审内容,再加上对于二审提交新证据的法律依据非常充分,法庭随即采纳了律师的建议,把新证据加入法庭记录并质证。
最终,二审法院没有发回重审案件,而是直接在二审程序中将原审判决撤销,重新作出判决,判令委托人无需支付上述钱款,本案二审审理结束,案件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