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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资质:2510120**********
执业机构: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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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7年11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17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1、本案是一起涉及租赁合同的民事纠纷案件,杨红森律师担任了被告的代理人;
2、杨红森律师在查阅了相关资料和认真调查后认为原、被告双方不存在租赁合同的法律关系和租赁事实,被告从来没有使用过涉案房屋,没有义务向原告支付租金,原告主张的租金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且原告未能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因此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3、法院调查后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故对原告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代理的案件取得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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