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哈我要写这么一篇文章呢?自己明明就是律师,却要写一个“律师是个苦差事”,这种叫苦叫累的行为不是和一般的律师都精明干炼、永远都是打不死的小强的形象不相符合吗?很多律师都会担心,这样写了会不会让当事人对自己不信任,或者害怕别人说自己能力不足,种种顾虑就让律师们都把自己真实的一面隐藏了起来,展现在外面的永远都是那个神采飞扬的“大律师“。
其实律师很苦,大夏天和大冬天的都要在外面跑不说,去法院立个案,有时候会从早上排队一直排到下午四五点,这些都只是身体上的劳累。更多的是律师是心理上的累,总是为当事人一天操不完的心,比如每天都要思考琢磨案子怎么打呀,该采取哪种最有利的诉讼方案啦,什么对我们最有利啦,我们还差哪些证据啦,差的证据又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补救啦......一天到晚都是操碎了心,吃不好,睡不好。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当事人付了钱,那就该你付出你的知识和脑筋去给人家服好这个务,你总要让你收取的律师费发挥更大的价值才对得起收的这个律师费啊。中国的法律规定那么多,总不能全部背下来装进脑袋里,很多法律还是需要一条一条的去查,去研究。花费的精力越多,你准备的证据就越是完备和有条理,做出来的证据清单就越一目了然;花费的精力越多,你写出来的代理词就越是有理有据有说服力去说服法官。
没办法,吃了这碗饭,就要端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