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王建律师
执业资质:1511320**********
执业机构: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王建律师|时间:2018年12月04日|分类:合同纠纷 |39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在被告所开设的网店上购买了一些土特产(价值7000元),原告认为被告所卖的这些土特产中添加的川穹属于我国药典中的中药,不应该加入到食品中,于是原告要求被告十倍赔偿(70000元),王建律师接受本案被告的委托,发现原告是“职业打假人”,以此盈利。王建律师认为,川穹无害,添加少量更是无害,不应按照十倍赔偿,同时原告不是普通的消费者,不应适用食品安全质量法,最终被告考虑的时间成本及公司的利益,在法院法官的调解下,以赔偿四倍的金额调解结案。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