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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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房屋腾退)

发布者:王文振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房产纠纷 |17222人看过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生。

住址:武汉市xx区西北湖小路x号。

电话:1361865xxxx。

被告:王x,男、汉族,197x年x月x日生。

住址:武汉市xx区怡青园综合楼A栋102号。

电话:1597204xxxx。

第三人:陈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生。

住址:武汉市江岸区xxxx路xx号x楼x号。

电话:1354588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为原告腾退房屋。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xxxx年x月x日至实际腾退之日期间的使用费(每日按x元计)。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20xx年x月x日从第三人手中依法取得位于武汉市江汉区xx综合楼A栋x号房屋所有权,同时被告与第三人之间签订有于20xx年x月x日到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原告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多次告知被告《房屋租赁合同》期满终止后将不再续签,截止到20xx年x月x日被告尚未腾退该房屋,原告再次要求被告在两个月内即截止到20xx年x月x日前必须腾退该房屋,但时至今日被告仍未履行向原告腾退房屋之义务。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具状贵院,恳请判如所请。

此致

武汉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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