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军律师
来军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529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陕西-安康执业12年
执业年限12
18091518816查看服务地区

服务地区:安徽、澳门、北京、重庆、福建、甘肃、广东...

咨询我
00:00-23:59

陈**与邱**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来军律师 时间:2019年10月24日 2278人看过 举报

2019-10-24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男,1967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铁路职工,住安康市汉滨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来军陕西政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邱**,男,1964年9月1日出生,汉族,农村居民,住安康市汉滨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欧陈**,陕西**律师事务所律师,由汉滨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提供法律援助。

上诉人陈**因与上诉人邱**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2018)陕0902民初74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2018)陕0902民初74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陈**和上诉人邱**分别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各3700元,均予以退回。


来军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系,曾就职于知名外企从事销售管理工作。来军律师以全市第一名成绩获得国家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陕西-安康
  • 执业单位:陕西承典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610920********08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工程建筑、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陕西承典律师事务所
1610920********08 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工程建筑、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