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浪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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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专职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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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某诈骗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作者:金道浪刑事律师时间:2017年05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80次举报

审理法院:

江山市人民法院

辩护人:

金道浪,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本案中我是被告人胡某某的辩护人,本案涉嫌罪名是诈骗罪,按照共同犯罪理论胡某某在本案中诈骗数额达到近三百万元,按照法律规定,诈骗数额达到五十万刑法就应当在十年以上,按照共同犯罪理论胡某某在本案中诈骗数额达到近三百万元,判决结果可想而知。但是,经过辩护人适用各种综合手段,以及庭审中对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进行充分辩论,使得法官相信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明显小于其他共犯。胡某某最终被判刑十年零三个月。根据本案中当事人的犯罪数额,客观的讲,这个判决结果是很轻的。

判决结果:    胡某某最终被判刑十年零三个月

审判长  徐升

人民陪审员  姜正柏

人民陪审员  徐樟根

○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朱怡琳


金道浪律师,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现在北京市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自2003年以来成功办理了大量的各类型案件,其中不...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7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