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庆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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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4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张大庆主任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8次举报

律师提醒,在参加宴请中,如果饮酒出事,有4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首先,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其次,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身体疾病等;
3、未安全护送醉酒者。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最后,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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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庆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203200810973537),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现为江苏彰权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徐州
  • 执业单位:江苏彰权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20320********3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工伤赔偿、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