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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起诉标准

发布者:韩亚辉律师|时间:2024年01月18日|分类:刑事辩护 |693人看过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0号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 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行为人系初犯,全部退赃,并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确有必要判处刑罚的,应当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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