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在叶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不让“卖卵兼职”侵蚀大学象牙塔

发布者:张在叶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1日|分类:私人律师 |286人看过

“兼职,2-8 万,不耽误学习,无色情”“8-12 天,赚 1-5 万”,类似的“高薪兼职”广告悄然潜进了高校女厕所里。近日,多所高校学生反映,学校女厕所门背后经常出现这类打着“高薪兼职”旗号,实则为有偿卖卵的广告。她们感到疑惑:为何卵子买卖的黑手会伸向大学?(12 10 日澎湃新闻)不耽误学习、不违法、无风险,把卖卵者称为“卵妹”或者“捐卵志愿者”,把卖卵行为称作“爱心志愿者项目”,不仅可以拿钱解决女大学生的资金问题,也是在帮助不孕不育的家庭……以中介为主导的卵子买卖链条,形成了一套自圆其说的话语体系,将卖卵包装成做好事,给那些涉世未深的女大学生“洗脑”,以赚快钱为诱饵吸引她们加入。实际上,我国已出台多部法律,严禁卵子买卖。原卫生部在 2001 年就颁布实施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两个办法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因此,买卵、代孕行为都是暗地里进行的,医疗卫生条件堪忧。医学专家也曾警告,取卵前大剂量注射促排卵药物,取卵过程中的手术都会对女生的健康造成潜在威胁,操作不当会影响今后的生育,甚至可能出现生命危险。女大学生们不了解取卵可能存在的风险,自以为是赚快钱又献爱心还无风险的捐卵行为,实则是被违法中介利用赚钱的手段。卖卵、代孕行为本身涉及道德、伦理、法律等问题,女大学生们承担了巨大的健康和法律双重风险,危害不容小觑。特别是,高校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学术象牙塔,更不该允许“卖卵兼职”的黑手伸向女大学生。各高校要压实主体责任,及时清除违法广告,强化对大学生的法律、道德、公序良俗等宣传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堵住管理漏洞,莫让“卖卵兼职”侵蚀宝贵青春。有关部门要广泛深入研究论证,密切关注卵子冷冻技术发展,积极推动相关立法工作,审慎推进临床应用,严厉打击买卖卵子等违法行为,维护规范有序的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殖健康权益。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