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在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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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婚外情而敲诈也是犯罪行为

发布者:张在叶律师|时间:2020年07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602人看过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者一方出现重婚或者婚外情等情况的,双方是可以协商离婚,也可起诉离婚,对于受害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而一男子发现妻子婚外情不仅没有离婚,反而以此敲诈老板被判刑。


基本案情


近日,上海市xxx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经查,男子程某和妻儿都在老板许某的工地打工。


去年4月,程某出差回家撞见妻子与许某的婚外情后,以许某造成其家庭破裂为由,对其威胁并多次敲诈。


自知理亏的许某本想用钱摆平程某,但遭到程某多次索钱,最后选择报警。


去年底,程某被警方抓获。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方法勒索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表示,遇到了感情问题,要采取合理合法的维权手段,切莫像程某一样,原本是妻子出轨事件的受伤害方,却选择了敲诈勒索的手段,最终变成施害方,受到法律制裁。




配偶婚外情如何收集证据


(1)照片。


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2)录音。


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3)录像。


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4)手机短信。


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但由于短信保存比较困难,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


(5)电子邮件。


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但由于很能证实电子邮件的发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电子邮件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十分困难,只能作为辅助的证据,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6)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


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


发现配偶出轨怎么处理


发现配偶出轨若是想要夫妻继续生活在一起的可以双方进行沟通,若对方有悔悟之意的,可以继续生活下去。若是对于出轨无法接受的,可以采用合理的手段去手机出轨证据,然后起诉离婚,要求对方进行离婚赔偿。不管是选择继续生活还是离婚都需要采用合理的方式去解决情感纠纷,不可做违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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