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在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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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可以协商处理吗?

发布者:张在叶律师|时间:2019年03月18日|分类:交通事故 |1761人看过


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一定事故损失的,必然会确定损失赔偿问题,并且一般是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赔偿。但是,有些人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不执行,那么就会导致受害方不知道怎么处理,并且有些人想要协商解决,那么便要确认处理方法。

  首先,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可以跟对方协商赔偿。

  另外,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有以下处理: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解决;

  3、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其次,通过协商处理赔偿问题,如果不知道具体的赔偿数额,很可能在协商中吃亏,获得较低的赔偿额,因此,可以确认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中,交强险不足以赔偿的情况下,应参照以下两种方式予以赔偿:

  1、如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那么: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2、如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那么:

  (1)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

  (2)负主要责任者承担70%-80%;

  (3)负同等责任者承担50%;

  (4)负次要责任者承担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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