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在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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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不退租房押金怎么办

发布者:张在叶律师|时间:2019年03月11日|分类:房产纠纷 |314人看过


一、房东不退租房押金怎么办?

  《合同法》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的应当书面约定,没有书面约定的则视为不定期租赁。那么你和房东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任何租赁人都没有为出租房找下一个租赁人的义务,房东的要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押金是属于你的财产,房东必须无条件退换。正常途径:将房东起诉至人民法院,有押金条就行,不需要其他书面合同!

  简单途径:报警,看警方怎么处理一般纠纷,能调解成就好。都不想,不走了,也不交房租,住够押金上的期限想走就走,不想走也不走,让房东报警。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当然遇到这种事情协商一般不能解决问题,多半会走到起诉这一步,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其次,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为了证明事实,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

  l、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投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投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二、租房押金条丢了怎么办?

  1、租房交的押金,按照《担保法》第63条,该押金属于质押。

  虽然丢失了押金收据,只要没有违约的情况,按照《担保法》第71条,房东就应该退押金。

  在交押金时,房东开收据是一式两份的,房东本身有留底。所以,只要写个字据,向房东说明没有违约情况,丢失了押金条,房东就应该退款。可以写个收条给房东,证明收到了押金。

  2、如果房东不肯退款,可以向所在街道或者社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投诉。这是政府下属的一个专门管理房屋租赁业务的单位,找他们就可以解决。

  租房押金条是一个重要的原始凭据,如果丢失将会对租房者的利益有所影响。可以先和房东进行协商,看如何解决;如果是找的中介,也可以和中介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退押金的。

  三、租房纠纷诉状内容

  (一)、标题

  租房纠纷诉状是归类为民事诉讼,所以标题是《民事诉讼状》。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有两种情形:一为自然人的,一为法人的。当事人为自然人时,原告就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当事人是法人时,原告应写明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人代表的姓名、职务。如果委托有代理人,还要写明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原告在写明自身情况的同时,还要写明被告的情况。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与住址或所在地。

  (三)、诉讼的请求

  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如有多项要求的,可以分项表述,拆迁纠纷中的哪些权益是政府忽略的,哪些补偿是没有的或者补偿偏少的都可以作为请求,逐项列入。

  (四)、事实与理由

  提出诉讼请求后,就要为其请求提供充足的依据。首先是摆事实。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和政策等。

  (五)、证据和证据来源

  即证明诉讼请求的合理合法性的文件、照片、人证等等。

  (六)、受理法院

  这个一般是自己所居住的区县法院管辖。

  (七)、落款

  末尾要有原告姓名的签名,或盖章以及民事起诉状的递交时间。

  (八)、附件

  须说明本诉状副本份数、证据份数以及其他材料的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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