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在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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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以租赁物磨损为由,不退押金合理吗?

发布者:张在叶律师|时间:2019年01月02日|分类:房产纠纷 |317人看过


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以此为由拒退押金的属违法行为。

租房交押金的注意事项

租房合同中还存在一个共性问题,这就是虽然合同上说明某些情况下会扣掉违约金,但并未清楚的指明什么情况下会归还押金。

2、为避免纠纷,押金条款应详细

(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

(3)其中要寻找正规的中介公司,最好是全国连锁的那种中介公司,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租房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3、房屋设施无毁损的话,押金应全额退还

由此可见,对于要付押金的情况,最好事先跟房东协商一致,以免造成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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