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馨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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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现售条件是什么

作者:李馨雅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43次举报

一、商品房现售条件是什么


在商品房销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买者通常将商品房现售称为现房买卖。现房是指已经经过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并且已经取得质理合格证明文件,可以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简单地说,商品房现售就是销售现房,销售能立即使用的商品房。购买者购买了现房以后,能够马上居住、营业或者从事其他活动。


那么商品房现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商品房预售与现售的区别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又称"卖楼花"。商品房现售与商品房预售主要差异在于,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买房人无法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预售对买房人而言存在更大的风险。


三、商品房签约须知


购房者在售楼处签完认购书后,一般销售方还要向购房者发放《签约须知》,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1)签约地点;

(2)购房者(个人、公司)应带有关身份证件、公司授权文件、公章等前去签约;

(3)购房者若委托他人签约,有关委托书的说明;

(4)有关付款凭证的说明;

(5)应缴纳的税费说明:①契税,房价款的4%;②印花税,房价款的0.05%;⑤买卖手续费,房价款的0.5%,向房地产交易所交付;④产权登记费,0.3元/平方米,向房屋土地登记事务所交付;⑤权证工本费:4元/份;⑥产权证印花税:5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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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馨雅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律硕士、法学学士学位,法律功底扎实,善于运用前沿法学理论解决各类法律实践问题。李馨雅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10120********2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离婚、知识产权、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