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剑律师
行业推荐律师 知名刑辩律师 大案要案专业律师
15901856796
咨询时间:09:00-23:00 服务地区

案例6、金某开设赌场案 未经法院认定的被告人个人银行帐户资金不应被罚没

作者:叶剑律师时间:2019年12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48次举报


案情:金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同时其妻子个人银行账户中400多万元的银行存款被公安机关冻结。金某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判决书中对于金某妻子的银行账户钱款未作处理,案件本身与无证据证明金某妻子银行账户钱款为开设赌场所得。金某被判刑后,公安机关仍以金某与其妻子均无正当职业,该钱款与是金某开设赌场期间内陆续存入的,因此肯定是开设赌场的非法所入,因此拒绝解封、发还。

 叶剑律师意见:虽然金某与其妻子无正当职业,其妻子银行账户中存款极可能是金某开设赌场得获得的非法所得。但是对于这一推测,司法机关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该钱款系非法所得才可以收缴,否则,必须发还。本案中,人民法院通过案件的审理,并未确认金某妻子账户存款为非法所得,故意未作处理。公关机关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推测是事实,故意无权继续查封或没收该存款。通过沟通协调,最终公安机关解除了对金某妻子账户的查封。


叶剑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3年
  • 15901856796
  •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8年

  • 用户点赞

    1次 (优于78.7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417分 (优于86.6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8篇 (优于94.92%的律师)

版权所有:叶剑律师IP属地:上海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5947 昨日访问量:65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